《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针对烟草的
第一个世界范围多边协议,也是世界卫生组织(WHO)
第一个具有国际法约束
力的全球性公约。
该公约规定包括:广泛禁止烟草广告、提高价格和税收、在烟草制品上印制健康警告标签以及除了其它烟草控制战略以外的避免
人们接受被动烟草的措施。该公约的各缔约国将受到条约具体规定的制约。
2003年5月21
日在
日内瓦召开的
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上获得一致透过,迄今已有167个
国家在公约上签
字。但,得到签约国批准前,签约国是不受其约束的。
2003年11月,中华
人民共和国作为
第77个签约国签署了这个公约,并于2005年8月28
日批准。
随着秘鲁于2004年11月30
日成为
第40个批准该条约的
国家,《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批准
国家达到了符合国际法效
力的规定数目。之后,陆续又有17个
国家批准了该公约,使它成为历史上被成员国批准速度最快的国际条约之一。目前已有57个
国家批准了该公约,总
人口为23亿。
2005年2月27
日起,该条约在最早批准该条约的40个
国家生效。
2006年2月6
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方首次会议在
日内瓦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