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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动体的电动力学

作者:不详  来源:维基百科  发布时间:2008-6-30 9:09:23

 

「论动体的电动」是阿尔伯特•因斯坦于1905年6月30投稿于德国《物理年鉴》(Annalen der Physik)发表的一篇狭义相对论论文,德文原文为"Zur Elektrodynamik bewegter Körper", Annalen der Physik. 17:891-921. (June 30, 1905)。

论文名称英译为"On the Eletrodynamics of Moving Bodies",出现在相对论论文重刊本之英译本(The Principle of Relativity),1923年由Methuen and Company, Ltd. of London发行。此书英译论文主要是由W. Perrett与G.B. Jeffery翻译,译自德文Das Relativatsprinzip, 4th ed.,1922年由Tuebner发行。

背景
当时因斯坦任职于瑞伯恩专利局三等技师工作,已与米列娃•马利奇(Mileva Marić)结婚,育有一子(汉斯•因斯坦)。在工作之余,常与专利局同事米榭•贝索(Michele Besso)讨论科、哲问题。

于1905年3月、4月分别于《物理年鉴》投稿光电效应与布朗运动的论文。5月时,因斯坦开始将思索主轴放在他从16岁就开始思考的光与以太的问题,在此之前他已经明白麦克斯韦方程式与牛顿所用的伽利略转换不相容。他常至贝索家与他一同讨论。据文献记载[1],在5月底某次与贝索的聚会后,因斯坦对于问题的解感到绝望,主要困境在于同时性问题。在离开后当晚,因斯坦突然明白不同参考系的同时性不一定相同,而开始论文写作,并请米列娃校稿,最后于6月底将文稿寄出。


论文的特色
此篇论文投稿在《物理年鉴》,此期刊当时并不对论文进行审稿。此外因斯坦未引用任何文献,只在论文最后提到对贝索过去一同讨论的感谢。

因斯坦在后来的回顾提到,他对狭义相对论的思考主要来自于麦克斯韦方程式与牛顿的不兼容性,以及光速在式中永远为常数的特色。虽然知悉迈克森-莫莱实验针对以太的负面结论,但并未重视。论文中的洛仑兹转换是自行推导得出,未参考过亨得里克•洛仑兹的论文。


文献
A. Einstein, M. Marić "Albert Einstein/Mileva Maric : the love letters" ISBN 0691088861 [2]
中文翻译:童元方。《情书:因斯坦与米列娃》[3]
Alan Lightman. "Einstein’s Dreams" ISBN 0446670111 [4]
中文翻译:童元方。《因斯坦的》[5]
^ 加来道雄(Kaku, Michio)《因斯坦的宇宙》中译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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