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本位是一种
金属货币制度。在
金本位制下,或每单位的货币价值等同于若干重量的黄
金(即货币含
金量);当不同
国家使用
金本位时,
国家之间的汇率由它们各自货币的含
金量之比--
金平价(Gold Parity)来决定。
金本位制于19世纪中期开始盛行。
金本位制总共有三种实现形式,它们是:
金币本位制、
金块本位制、
金兑汇本位制,其中
金币本位制最具有
金本位制的代表性。
金币本位制
金币本位制将黄
金铸币作为法定本位币,而银币则退居辅币地位,它的自由铸造和无限法偿能
力受到限制。
而黄
金作为本位币,就有了无限法偿能
力,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成
金币。任何都可以向
国家造币厂申请将其所有的黄
金铸造成
金币或将
金币溶成
金属块。黄
金的输入和输出在国与国之间可以自由进行转移。
金币本位制的统治地位长达100年,其间,它对资本主义的生产起到过一定的促进作用。然而,由于世界黄
金产地分布不均匀,
金币磨损等原因,
金币本位制在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逐渐被
金块本位制和
金兑汇本位制所取代。
金块本位制及
金兑汇本位制
在
金块本位制中,可以兑换黄
金的银行券代替了
金币。任何
人都可以将所持有的银行券兑换成等量的黄
金,但是存在一个一般
人达不到的最高兑换限额。这种制度可以部分解决黄
金产量不足的问题和磨损所带来的消耗。
金兑汇本位制也称做虚
金本位制。当一个
国家实行这种货币制度时,需要将黄
金存放在另一个
国家,本国货币与之实行固定比例率,只有当此国货币兑换成黄
金存放国的货币时,才能兑换成黄
金,这是一种
殖民地性质的货币制度。
上述两种货币制度在1970年代基本消失。